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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24 10:11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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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2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国发〔2017〕6号)等重要文件,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任务要求。同时,我市在持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过程中,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果和经验,但也还存在着个别地方对创建活动重视不够、诚信服务制度不完善、对失信机构惩处不力等问题。对此,需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的创建活动,通过完善诚信服务制度、丰富主题活动内容、推动服务品牌创建、选树示范典型、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把中央有关要求落实落细,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抓紧抓实,加快构建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制度环境,不断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诚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的满意率、美誉度。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文件针对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行诚信服务制度、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开展系列服务活动、组织诚信状况评估、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制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等六个方面对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作出了明确,并突出三个方面重点。一是强化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指导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公示、承诺、台账、反馈和追查溯源的全流程诚信服务制度。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增强社会监督,指导各县区依法依规建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发挥红名单示范激励、黑名单约束惩戒作用。三是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制度,鼓励各县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政策联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机制。

我们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各县区搞好诚信服务主题创建系列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营造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氛围。二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全面梳理汇总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情况,依法依规确定红黑名单的范围、发布和退出办法,逐步建立诚信机构“红名单”、失信机构“黑名单”。三是构建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信息法规体系、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方面建设,建立诚信体系建设成果运用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这项工作是《就业促进法》调整范畴下的工作,具体工作建议由就业促进处协调推进。

(二)因人社部到人社厅均未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红黑名单制度,在近期建立我市的红黑名单制度尚缺乏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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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24 10:11:19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46号)、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32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国发〔2017〕6号)等重要文件,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任务要求。同时,我市在持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过程中,虽然取得了很多成果和经验,但也还存在着个别地方对创建活动重视不够、诚信服务制度不完善、对失信机构惩处不力等问题。对此,需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深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以“诚信服务树品牌,规范管理促发展”为主题的创建活动,通过完善诚信服务制度、丰富主题活动内容、推动服务品牌创建、选树示范典型、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把中央有关要求落实落细,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抓紧抓实,加快构建守信处处受益、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制度环境,不断提升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诚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的满意率、美誉度。

二、主要内容及要求

文件针对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行诚信服务制度、加强诚信档案建设、开展系列服务活动、组织诚信状况评估、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制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等六个方面对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作出了明确,并突出三个方面重点。一是强化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指导服务机构健全完善公示、承诺、台账、反馈和追查溯源的全流程诚信服务制度。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增强社会监督,指导各县区依法依规建立服务机构“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发挥红名单示范激励、黑名单约束惩戒作用。三是构建联合激励惩戒制度,鼓励各县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政策联动,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协同机制。

我们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着力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各县区搞好诚信服务主题创建系列活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服务机构积极参与,营造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的良好环境氛围。二是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经验交流,全面梳理汇总好的经验做法,结合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情况,依法依规确定红黑名单的范围、发布和退出办法,逐步建立诚信机构“红名单”、失信机构“黑名单”。三是构建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信息法规体系、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信息系统、信用等级评价制度等方面建设,建立诚信体系建设成果运用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这项工作是《就业促进法》调整范畴下的工作,具体工作建议由就业促进处协调推进。

(二)因人社部到人社厅均未出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红黑名单制度,在近期建立我市的红黑名单制度尚缺乏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