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项目已完成验收,现进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公示期满后将撤销下列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劳动监察处反映,书面提出异议。
联系地址:舟山市海天大道681号1号楼121室
联系方式:0580-2281559
【项目1】
项目名称: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功能区改造项目
总包单位:杭州润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舟山市人民检察院
经办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
专户名称:杭州润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市检察院改造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