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伟俊建筑有限公司:
关于我局查处你(单位)拒不执行询问通知书一案,我局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向你(单位)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舟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000009号)、《行政合规建议书》(舟人社监规建〔2025〕9号)、《信用修复告知书》(舟人社监信修告字〔2025〕第000009-1号),内容详见附件。
本公告期限为30日,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计算,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舟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000009号).pdf
《行政合规建议书》(舟人社监规建〔2025〕9号).pdf
《信用修复告知书》(舟人社监信修告字〔2025〕第000009-1号).pdf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