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请、经办机构审核,现拟对下列982家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舟山市市本级(含定海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公示(2024年第三批).xls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0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日期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中心提出。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裙楼,联系电话:2047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