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2023年5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总工会、省企联和省工商联制定出台《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浙人社发〔2023〕17 号)。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制定《舟山市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2号)。
(四)《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5〕22号)。
(五)《舟山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舟构建发〔2017〕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由工作目标、创建内容、推进步骤、创建流程、创建激励措施、创建工作要求等六部分,及企业的创建标准、工地项目创建标准、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的创建标准、行业(协会)的创建标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活动倡议书(范本)、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承诺书(范本)、高质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工作清单、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流程图等八个附件组成,为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高质量开展指明了目标、提供了遵循。
(一)工作目标。提炼了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目标是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实现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具有浙江辨识度的高质量和谐劳动关系。
(二)创建内容。《实施方案》将创建对象确定为企业、工地项目、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行业协会等四类对象,并根据创建对象的不同特点量身定制不同的创建内容。
(三)推进步骤。明确了推进的各个时间节点和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任务、要达成的目标。
(四)创建流程。把创建分为申报、辅导、评估、培育、选树、管理六个环节,明确在各个环节应该完成的工作内容,对创建全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五)创建激励措施。明确了定期开展评比表彰、提供精准服务、减少检查频次和将示范企业作为工会、工商联相关评选表彰项目的重要参考因素等四个方面的激励措施,提高创建对象参与和谐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创建工作要求。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分工、强化联动协同、强化宣传引导四个方面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在创建示范过程中的职责任务,强化充分发动、联动协同、强化督导的工作体系,并对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提出了要求。
《实施方案》在附件1至4中,明确了企业、工地项目、工业园区和乡镇(街道)、行业(协会)的创建标准,在附件5至6中,为执行《实施方案》提供了《倡议书》《承诺书》的范本,附件7对各个成员单位应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进行了明确,附件8以流程图的形式对创建全过程进行了更加清晰的梳理。
四、施行时间
《实施方案》将于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80—228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