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舟山市教育局2021年定向培养直属学校高中教师招生(招聘)公告》精神,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顺序先后原则,经面试合格,现将拟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舟山市教育局或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21年7月7日起至7月9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80—2600333,2046479。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联系电话:0580-2281566.
舟山市教育局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