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5 月 24 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信用“531X”工程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2020 版)》《浙江省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 2021 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舟人社办发(2021)8 号),要求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单位、劳务派遣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行信用评价、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2021 年 5 月 25 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信用评价为中风险的舟山大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双随机抽查,依法依规采取了增加抽查频次监管措施,未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