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人社发〔2020〕59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区)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舟山市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经征求各评委会办公室意见,制定了《2020年度舟山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计划》(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教育领域,深化教师自主评聘改革,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今年普通高中原则上全部纳入自主评聘范围,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改革,完成现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称过渡。在工程领域,细化职称分类评价,在总结往年工程领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海产品加工行业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在农业领域,根据职业农民特点制定评价标准,并试点开展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破解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瓶颈制约,助力乡村振兴。
二、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应用。省人力社保厅已开发完成《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将于近期投入使用,各级评委会原则上都要统一使用该系统,并建立统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档案库,实现人才信息集中和数据共享。
三、优化职称评价标准。各评委会办公室要根据本行业特点,研究完善所评专业的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对省厅未出台中级职称评审标准的,要参照高级职称评价标准,加快研究制定中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对省厅已出台中级职称评价标准的,要结合我市实际予以细化。对评价标准老旧,未及时更新的专业将严格控制评审通过率。
四、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各系列评委会办公室要按照计划要求,及早对本年度评审工作作出部署,评审工作原则上在 2020 年底前完成。各评委会办公室要按规定做好资格审查、评前(评后)公示、执行评委会专家抽取等工作,评审会议后将评审结果及时报市人社局。
评审工作相关表格可以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职称系统栏目下载。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