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1 | 舟山市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细则(试行) | 劳动关系处 | 2022年12月前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6 号) | 按照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