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拟定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张一鸣,联系电话:0580-2042337
传真:0580-2281512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城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大楼)3010室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日
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2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60元。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对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的关心。各地要予以高度重视,做好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的相关工作,及早将提高后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舟山市财政局
2022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