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创新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方式和方法。现将主要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3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旨在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加充裕更高层次的技能人才供给。《实施细则》共7个部分。重点对项目制培训的选课范围、申请主体、培训对象、实施步骤、补贴标准、工作要求(包括每一流程中应把握的要点)一一作了规定。同时对实施项目制培训的补贴发放,重点是发放流程和绩效评估进行了明确。
三、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舟山全市。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 读 人:张展辉
联系电话:2281556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