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15:18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2021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可查看2021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附件1)。
具体科目成绩和排名,请下载并打开“浙里办”APP--搜索并点击“舟山人社”—阳光考录-笔试成绩查询。
或者打开“浙里办”APP扫码直达:
二、时间安排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的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到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1号楼)参加资格复审。
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没有要求的,不需要提供);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3);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且到访地右上角无号标记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另外14天内有省外来浙返浙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资格复审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有序间隔排队和主动配合测温验码。
资格复审当天,如考生未带身份证原件的,以下证件也可临时代替:临时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身份证领取凭证、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和社保卡(市民卡)。
如需委托资格复审、代领面试通知书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持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代领人的委托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2天(10月11日上午9点00分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四、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80-2281566,2039761。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