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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暂停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15:10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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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2020年7月1日起,市本级暂停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7月1日起,除建筑项目、新业态、实习期间学生、机关事业单位身份人员、企业超龄人员等部、省文件规定允许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外,全面暂停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登记申请。

(二)原已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不做强制清退,用人单位要及时将单险种参保变更为五险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2020年7月1日起,关闭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网上申报渠道(建筑工伤按照原经办渠道不变),各参保单位如有相关业务请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各参保单位可通过参加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规避工伤风险。

各参保单位应全面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参保、应保尽保。

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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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2 15:10:45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各参保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2020年7月1日起,市本级暂停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7月1日起,除建筑项目、新业态、实习期间学生、机关事业单位身份人员、企业超龄人员等部、省文件规定允许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外,全面暂停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登记申请。

(二)原已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人员不做强制清退,用人单位要及时将单险种参保变更为五险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2020年7月1日起,关闭工伤保险等单险种参保网上申报渠道(建筑工伤按照原经办渠道不变),各参保单位如有相关业务请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四)各参保单位可通过参加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规避工伤风险。

各参保单位应全面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参保、应保尽保。

舟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