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我市自2004年以来坚持每年举行全市职业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先后有1000余人晋升为技师,5500余人晋升为高级工,1名选手获舟山群岛新区五一劳动奖章,3名选手获舟山市技能大师称号,595名选手获舟山市技术能手称号。技能竞赛已经成为我市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绿色通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切实做好竞赛分级分类、竞赛奖励、竞赛资金适用范围、竞赛计划、竞赛内容标准等方面的工作,特制定《舟山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希望通过《办法》的制定出台,进一步提升我市技能竞赛的管理水平,促进技能竞赛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一)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快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的意见》(舟委办发〔2019〕81 号)
(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19〕127 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制定依据。本《办法》是根据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快打造海洋经济人才新高地的意见》(舟委办发〔2019〕81 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的通知》(舟政办发〔2019〕127 号)精神制定的。
(二)明确竞赛性质。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突出操作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为主要内容开展的有组织的群众性活动。
(三)明确活动经费。竞赛活动经费由承办单位专项预算、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社会赞助等组成。同时明确了财政资金对参加省级以上竞赛的选手可给予参赛补贴。
(四)明确组织架构。人才办、人社部门是竞赛的牵头部门,在人社部门设立竞赛管理办公室,是竞赛的综合管理和业务指导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是竞赛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竞赛的种类按区域分为市、区县(市)二级,按行业又分为一类和二类,并明确了技能精英大赛作为市级最高规格的竞赛。
(五)明确组赛规则。市级竞赛计划由举办单位报送,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竞赛内容和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置竞赛项目和组织命题;参赛对象为本市户籍或外地来本市工作一定年限的相关人员。
(六)明确奖励措施。主要包括授予“舟山市技能大师”“舟山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等。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类技能竞赛,各县(区)可参照执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执行时间起始为印发之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张展辉
联系方式:0580-228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