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规范涉刑人员领取养老金问题,建立全县防范和查处涉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机制,嵊泗县社保中心自今年9月以来针对涉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部门协调,确保数据收集到位。该县社保中心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主动作为,与嵊泗县检察院、县法院等部门积极对接交流,及时收集该县2014年1月以来的服刑人员信息数据,并提出希望通过数据共享打通该县检察院、县法院信息系统与社保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涉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的问题,确保养老基金安全。
二、加强数据比对,确保排查不漏一人。及时将收集到的涉刑人员数据与社保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多次比对,重点核查涉刑60周岁以上人员是否曾违规参保及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情况,同时加强其他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监控,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运行。通过核查,截至目前已核实的有21人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养老金,涉及金额167600.28元。目前相关核查事宜还在进一步推进,已核实人员清算工作也有序展开。
三、加强资金核算,确保金额准确无误。为确保对每一位涉及超发待遇服刑人员服刑期间领取的养老金计算准确无误,中心专门指派3人分别进行核算,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同时,为确保涉刑人员对自己所要归还的金额有一个清楚正确的认识,专门制作了追缴金额详单,详细列出了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每个月违规领取的养老金数额,以便其与银行收入清单比对。
四、加强法律咨询,确保追缴有理有据。在依法依规处理的前提下,针对追缴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中心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讨论分析,同时加强与市社保局的沟通,并到该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政策咨询,确保追缴过程中每一步都有理有据,妥善解决每个追缴案件,在逐步将违规基金追回的同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追缴程序到位。在追缴阶段,对违规领养老金的服刑人员采取“停、选、追”三步工作法,通过及时暂停发放养老待遇,电话联系,下达追缴通知单,对涉刑人员讲清政策依据及法律法规,促使其主动退回多领养老金,对生活确实有困难暂无力偿还的,允许其分期归还,签订《分期还款协议》,逐步将违规基金追回;对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归还的,移交局行政科室依法处以相应罚款。对于当事人逾期并经催告后仍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将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要求,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已追回超发待遇享受人员13人,涉及金额139001.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