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更大力度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创业,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来舟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重点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作了升级。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专科400元/月、本科700元/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900元/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2年。此次政策升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补贴对象进一步扩面,由原先参保满一年后才可申领改为即参即领,按月发放补贴,政策门槛更低,兑现更加及时,更有利于吸引高校毕业生。二是补贴标准进一步提高,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补贴金额分别提高了160%、168%和135%,引才力度更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市企业工资较低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