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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切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6-11 09:17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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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力度,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浙发〔2018〕124号)精神,强化对口地区劳务协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对口帮扶精准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1、健全劳务协作机制。积极搭建高质量、全方位帮扶协作对接平台,互设劳务协作联络点,负责劳务协作日常工作。

2、广泛收集开发岗位。多渠道收集适合贫困人员的岗位信息,形成岗位供给清单,及时提供给对口地区。积极发动企业,面向对口地区贫困人员,开发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爱心岗位,参照公益岗位政策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支持扶贫基地发挥示范作用,对吸纳对口地区贫困人员数量多、成效好的企业,各地视情给予1-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开展多形式招聘活动。采取线下线上结合方式举办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或专场招聘会,每年至少组织1场赴对口地区的专场招聘会。

4、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入。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劳务协作,开展有组织输入,对成功组织对口地区贫困人员来舟就业,并依法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5、提升就业能力。鼓励企业组织对口地区贫困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岗前培训给予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来舟就业且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对口地区贫困人员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6、促进稳定就业。将对口地区贫困人员纳入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同等享受市内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对吸纳对口地区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7、夯实工作基础。要进一步摸清核实底数,建立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动态数据库。对22个中西部省份来舟就业贫困人员,及时跟踪、提供服务。

三、适用范围

舟山市企业和对口地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4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夏港

联系方式:0580-2024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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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6-11 09:17:59 来源:市人力社保局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力度,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的通知》(浙发〔2018〕124号)精神,强化对口地区劳务协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对口帮扶精准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1、健全劳务协作机制。积极搭建高质量、全方位帮扶协作对接平台,互设劳务协作联络点,负责劳务协作日常工作。

2、广泛收集开发岗位。多渠道收集适合贫困人员的岗位信息,形成岗位供给清单,及时提供给对口地区。积极发动企业,面向对口地区贫困人员,开发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爱心岗位,参照公益岗位政策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60%。支持扶贫基地发挥示范作用,对吸纳对口地区贫困人员数量多、成效好的企业,各地视情给予1-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开展多形式招聘活动。采取线下线上结合方式举办人力资源交流洽谈会或专场招聘会,每年至少组织1场赴对口地区的专场招聘会。

4、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入。支持省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扶贫劳务协作,开展有组织输入,对成功组织对口地区贫困人员来舟就业,并依法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5、提升就业能力。鼓励企业组织对口地区贫困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对参加岗前培训给予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对来舟就业且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对口地区贫困人员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6、促进稳定就业。将对口地区贫困人员纳入我市就业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同等享受市内就业困难人员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对吸纳对口地区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7、夯实工作基础。要进一步摸清核实底数,建立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动态数据库。对22个中西部省份来舟就业贫困人员,及时跟踪、提供服务。

三、适用范围

舟山市企业和对口地区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4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夏港

联系方式:0580-2024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