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采掘爆破行业初、中级职称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舟山市采掘爆破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2-19 16:15 来源: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工程类职称改革,规范采掘爆破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根据中央和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市采掘爆破行业发展实际,就我市采掘爆破行业初、中级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及评价条件。
二、主要内容
(一)分设专业。在工程系列中将采掘爆破行业分设出来,独立设置采掘爆破行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
授权舟山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协会组建舟山市采掘爆破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称采掘爆破中评委),具体负责采掘爆破行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其他工程系列评委会不再受理采掘爆破行业初、中级职称评审申报。采掘爆破中评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协会秘书处),负责中评委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评价标准。在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等相关部门指导下,采掘爆破中评委办公室要遵循采掘爆破行业人才成长规律,组织采掘爆破行业专家,研究制定采掘爆破行业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
(三)创新评价体系。以评价标准为基础,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在评价内容上要打破学历、资历、论文门槛,突出采掘爆破行业标志性业绩和成果等特点,真正实现“干什么、评什么”,推进评价和使用相结合的评审办法,采用自主申报、业绩展示、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适用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采掘爆破技术(矿建、采矿、爆破、爆破器材)开发与应用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四、施行时间
2019年9月23日起正式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吴培新
联系方式:2281527